陆荀长宁是现代言情《为公主替嫁被虐死后,状元郎悔疯了》中的主要人物,梗概:我是公主的替身,一个见不得光的影子。我替她读书,替她作诗,替她成为京城第一才女。也替她,爱上了与她有婚约的状元郎,陆荀。和亲前夜,我求陆荀带我走。他却将我捆起来,送还给公主,言语间满是鄙夷:「一个赝品,也敢肖想不属于你的东西?」「你不过是公主的一条狗,就该有狗的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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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敢有半分不敬,今日这首诗,就是北狄未来的下场。」
将领的脸色变了又变,最终,他狠狠一挥手。
「我们走!」
百人骑兵,来得快,去得也快,转眼就消失在风沙之中。
直到他们的身影彻底不见,我紧绷的身体才一软,差点跌倒在地。
一个侍卫连忙扶住我。
「公主,您没事吧?」
他的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敬畏。
我摇了摇头。
「传令下去,队伍减速慢行,所有人提高警惕。」
「是!」
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质疑我的命令。
我用一首诗,为自己赢得了宝贵的主动权。
回到马车里,我立刻开始下一步的计划。
我向随行的嬷嬷索要了更多的针线,借口修补嫁衣,将那把匕首缝在了最顺手的袖口内侧。
同时,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队伍中散播一些关于我「命格不凡,能预知吉凶」的传言。
才华,加上神秘。
这是能让乌图可汗对我放下戒心的最好武器。
我还写了三封信。
信里没有一句情爱,全是我根据沿途观察,对边境防御工事提出的改进建议。
我将信藏在马车夹层里,以防万一。
我做得越多,头脑就越清醒。
我越是展现我的价值,陆荀那句「狗的本分」,就越像一个笑话。
陆荀,你看。
你弃之如敝履的「鬼画符」,能退百人敌军。
你鄙夷不屑的赝品,正在用你无法想象的方式,守护这个国家。
而你,除了那点可怜的傲慢,还剩下什么?
队伍抵达北狄王庭。
金色的帐篷连绵成片,像草原上盛开的巨大花朵。
乌图可汗为我举行了盛大的欢迎仪式。
他比传闻中更加高大,也更加粗野。
一身熊皮大氅,眼神像鹰一样锐利,毫不掩饰地在我身上逡巡。
「你就是大燕的第一才女?」
他的声音洪亮,带着一股血腥气。
「听说你一首诗就吓退了我的一百个勇士?」
我微微屈膝行礼,不卑不亢。
「不敢,是可汗的勇士敬畏文德,才主动退去。」
一句话,既捧了他,也全了我的颜面。
乌图可汗哈哈大笑,显然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
「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