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叫做《岁在雪尽春自来》是“熹红柿”的小说。内容精选:京圈皆知沈司枭冷若玉雕佛,二十八岁掌权,手段雷霆且不近女色,无数名媛趋之若鹜却无人能近他身。唯独对那个叫他“哥哥”的女孩沈泠初,他倾尽所有温度。十岁那年,沈泠初的父亲为救沈司枭而死。葬礼那天下着冷雨,黑伞下,沈司枭向她伸出手:“以后我养你。”他大她十岁,她该叫他哥哥。自此,京圈最骄纵的明珠诞生。她要星星,他便买下天文台命名权;她随口说喜欢巴黎晨雾,次日他便带她飞往塞纳河左岸。他把她宠得无法无天,也圈养得密不透风。十八岁生日宴后,宾客散尽。偷喝了酒的沈泠初借着酒劲,向书房小憩的沈司枭献上了压抑多年的吻。触感微凉,柔软。她却在下一秒被狠狠推开。沈司枭眼中是她从未见过的震怒与寒意,“滚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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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枭正与周绾站在舞台中央,在逐项确认流程。
他穿着一身量身定制的黑色礼服,身姿挺拔,侧脸在璀璨灯光下如雕如琢。
沈泠初躲在最边缘的柱子后面,远远地望着。
他真好看。
像天上的星辰,本就该被众人仰望。
她看得有些出神,眼底那点不自觉的光芒,没能逃过舞台上正巧瞥向这边的周绾的眼睛。
沈司枭顺着周绾的目光,看到了她。
他眉头微蹙,周身寒气更甚,不动声色地与周绾交代两句,便径直朝她走来。
“故意来晚?”
沈泠初低下头,手指下意识地探入包中,触碰到那个精心包装的硬质盒子。
她不想解释公交的辗转,也不想说自己为了买礼物花光了积蓄,只是沉默地摇了摇头。
“哑巴了?”他的目光锁着她低垂的头顶,眼底翻涌着怒意与更深沉难辨的情绪,“还是说,你心里不痛快,故意用这种方式给我难堪?”
“不是......”
“司枭,”周绾适时地走了过来,“妹妹来得正好,陪我去熟悉一下流程吧,有台阶多,我一个人还真有点怕。”
沈泠初被半拉着走向侧方弧形楼梯。
走到中段时,周绾脚步微顿,凑近她耳边,温热的气息吐出冰冷的话语:“你该走了。我说过,不要肖想你不配得到的男人。”
话音未落,周绾惊呼后仰,却猛地抓住沈泠初手臂狠拽。
天旋地转。
沈泠初抱紧怀里的包,身体不受控地滚下坚硬台阶,重重摔在转角平台。
额角温热血流下,视野泛红。
上方却传来周绾的哭声:“司枭!她推我!”
急促脚步声。沈司枭冲下楼梯,径直越过地上蜷缩的沈泠初,停在只是跌坐的周绾身边。
“脚,好痛......”周绾倒入他怀中。
沈司枭抱起周绾,动作小心翼翼。
起身时,他的目光终于扫向浑身是血沈泠初。
那眼神,有关切一闪而过的本能,有沉郁的怒火,有审视的冰冷,最终被怀里人痛苦的呻吟拉回。
“叫救护车。”他丢下话,抱着周绾快步离开,没有再看沈玲初一眼。
血渗进地毯。
沈泠初在剧痛与眩晕中,用尽力气抱紧怀里的包。盒子完好。
她望着他消失的方向,轻轻呢喃:
“哥......”
“我送你一个新婚礼物......好不好?”
血滑过眼角,像一滴迟来的泪。
如今,连在订婚宴上远远送上祝福都不能了。
她还是,搞砸了。
第二日,沈周两家的订婚宴,盛况空前。
满城媒体滚动播报,沈司枭一身矜贵礼服,而周绾,因昨日“意外”崴脚,被他全程公主抱在怀中。
全程的粉色泡泡,几乎要溢出屏幕。
医院病房里,沈泠初头上缠着纱布,安静地看着墙壁电视里的实时画面。
真好看。
他们真配。
她扯掉输液针,头缠纱布离开。
回到那座已经陌生的宅邸,她推开书房的门,将那支精心包装的钢笔,放在桌面正中央,压下一张贺卡。
哥,祝你幸福,新婚快乐。
感谢多年养育。
再见。
再也不见。
——泠初
机场,登机前。她点开通讯录里唯一的“哥哥”,指尖悬停。
那是她十年前存下的,从未变过。
窗外飞机掠入云层。
她闭上眼,指尖落下。
确定删除联系人“哥哥”?
确定。
联系人列表里,那个曾经独占一个分组的名字,瞬间消失。
舱门在身后关闭。
失重感传来的一刹那,她望着窗外急速缩小的城市灯火,清晰而平静地意识到:
她,再也没有家了。
此刻的订婚宴上,沈司枭正与人举杯,口袋里的手机忽然震动起来。
是医院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