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推荐《余生光明灿烂》是由作者“春炀”创作编写,书中主人公是沈砚林砚,其中内容简介:和沈砚分开的第十年。我们在一家水果店偶然相遇。看到他,店员对他尴尬地笑:“沈先生,你来得不巧,最后一个金枕榴莲被这位女士买了,还有猫山王的,您太太吃么?”片刻的尴尬后,他端起一件车厘子放在柜台上,对店员说。“不用了,连她的一起算。”我摇头,想要打开付款码,他却已利落地刷了卡。“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吃榴莲?现在口味变了?”金枕榴莲是我儿子爱吃。我没有和林砚解释的必要。只是坚持要把钱扫给他。他看着我,语气莫名不悦。“林浅,都十年了,还要跟我置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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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沈砚分开的第十年,我们在一家水果店偶然相遇。
片刻的尴尬后,他端起一件车厘子放在柜台上,对店员说。
“连她的一起算。”
我摇头,坚持要把钱扫给他。
他的目光又一次掠过我的外套,欲言又止。
“这些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你拿去添件新衣服也好。”
我顿了顿,明白过来。
今天和丈夫从郊外回来时,我的外套被树枝划了口子,没来得及换。
沈砚大概是误会了。
“不用,你太太看到会误会。”
沈砚的手僵在半空。
我和他都清楚,安睛最会在意这些。
离开前,他又一次叫住我,“留个联系方式吧,让我......给你一点补偿。”
我忽然有些想笑。
当年撕破脸时,他为了哄安睛,逼的我山穷水尽。
如今我不需要了,他反倒主动提这码。
......
我淡淡笑了笑,“你多想了。”
手指无意识地抚过无名指上的婚戒。
我早已有了自己的家庭,哪还有心思和过去的人赌气。
“你不知道,这些年我.......”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声音打断:
“爸爸,我和妈妈都等着急了。”
一个看着有八、九岁的孩子一把扑到沈砚怀里。
安睛握住沈砚伸来的手,对他嗔怪道。
“阿砚,你们在说什么呢?”
当年跪着求我资助时,她还是个面黄肌瘦的乡下丫头。
如今一副人间富贵花的模样,看来这十年被沈砚养得很好。
她冲我笑了笑,语气却带着居高临下:
“姐姐别见怪。”
“孩子太想爸爸了,况且我肚子还有一个更闹腾的。”
“就多黏阿砚一点。”
我目光落在她微隆的小腹。
左颈处已经结痂的疤痕,又泛起细细密密的疼。
思绪被拉回更远的从前。
我第一次遇见沈砚是在睛天,他飞扑过来帮我挡了砸下的广告牌,头上缝了整整十三针。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下雨天,他蜷缩在巷子里,手腕上的伤口狰狞,血混着雨水流了一地。
我后来才知道他爸欠债跑路,他妈跟人走了,亲戚对他避之不及。
我把他拖回了家,为他包扎,给他清理。
开始时他会用咒骂我,会砸碎手边的一切东西,会在我给他处理伤口时咬穿我的虎口。
但我还是坚持。
他始终不解我为什么对他这么好。
我也始终没把那句“喜欢你”说出口。
日子在欢喜冤家般的打闹中度过,有一次,他和我说他喜欢音乐,想让所有人都听到他的歌。
我才知道原来他喜欢音乐。
正好我是艺术生,会写词又会谱调子。
于是我开始给他写歌。
从一首到两首再到几十首。
我每一首都试唱给他听,哪怕他大多数时候只是沉默,或者干脆蒙着头不理我。
再后来我兼职攒钱,给他买了一把吉他,带他去酒吧试唱,一遍遍告诉那些不耐烦的老板:“他唱得真的很好。”
他慢慢好了起来。
甚至在我生日那天,用去工地扛水泥攒下的钱,买了一枚银戒指。
颤抖着套在我的无名指上。
“浅浅,”
他哭得像个孩子,又笑得像个傻子,
“我不死了。我为你活。我还要为你,当歌王。”
后来,他真的红了。
靠着我写给他的那些歌,他从地下酒吧唱到了音乐节,又唱到了万人体育馆。
而我也愿意一直在幕后托举他。
我以为,我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
直到安睛出现。
初遇时,她正在被她的酒鬼父亲拳打脚踢。
同为女性,我无法对她的绝望视而不见。
事后女孩死死抱住我的腿,哭求:
“姐姐,他动不动就往死里打我,还要把我卖掉,求你们带我走......”
“我一定会报答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