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做《掌心雪》的小说,是作者“喵喵沐”最新创作完结的一部小说推荐,主人公娇娇宋娇娇,内容详情为:我是宋娇娇,七岁那年,在雪地里遇见一个眼神像狼的孤苦少年裴珏。我一时心软,暖了他冻僵的手。十年后,他成了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将我囚于金笼,偏执成狂。我以为他是我宋家灭门的元凶,是杀父仇人,步步为营,只想取他性命。大婚之日,我亲手将剑刺入他胸膛,却在他临死前得知惊人真相——原来,他一直是阿爹为我选定的盾牌,是自愿堕入地狱、背负千古骂名来保全我的那个人。他死后,留给我的遗言是:“若我死,娇娇可为帝。”我最终穿上龙袍,坐拥他为我血洗的江山,却永远失去了那个在雪地里,等我牵手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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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珏愣住了。
手里的姜汤晃了晃,差点洒出来。
他大概以为自己听错了,或者是被我这一声「夫君」给吓傻了。
毕竟从阿爹死后,我就再没给过他好脸色,更别提叫得这么亲热。
「你......叫我什么?」
他小心翼翼地放下碗,走到我面前,想碰我又不敢碰,像个不知所措的孩子。
我忍着心里的恶心,主动拉起他的手,贴在我的脸颊上。
就像七岁那年一样。
「夫君呀。」
我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
「怎么?你不喜欢?」
「喜欢!喜欢得要命!」
裴珏猛地将我拥入怀中,力道大得像是要把我揉进他的骨血里。
我能感觉到他在颤抖。
那是极度兴奋后的战栗。
「娇娇,你是我的了,终于......你是我的了。」
他喃喃自语,像个疯子。
我靠在他的胸口,听着那狂乱的心跳,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是啊,我是你的了。
你的命,也是我的了。
从那天起,我开始扮演一个完美的「金丝雀」。
我不再吵着要出门,不再对他冷言冷语,甚至开始主动关心他的起居饮食。
我会给他绣荷包,虽然针脚歪歪扭扭,但他却视若珍宝,天天挂在腰间显摆。
我会给他研墨,看着他批阅奏折,偶尔插科打诨,逗得他开怀大笑。
府里的人都说,郡主终于想通了,王爷和郡主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只有我自己知道,每当夜深人静,躺在他身边时,我手里都紧紧握着那根藏在枕头下的金簪。
我想杀了他。
无数次。
但我不能。
裴珏现在权倾朝野,党羽遍布天下。
杀了他容易,可我要的不仅仅是他的命,我要让他身败名裂,我要让他尝尝众叛亲离的滋味!
我要替阿爹,替那十万冤魂,讨回公道!
「在想什么?」
裴珏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我吓了一跳,连忙收敛心神,转过身抱住他的腰。
「在想......夫君什么时候娶我?」
我仰起头,故作娇羞地问道。
裴珏一愣,随即狂喜。
「娇娇想嫁给我?」
「当然,我都叫你夫君了,难道你想始乱终弃?」
我嘟起嘴,假装生气。
「怎么会!」
裴珏激动地吻住我,声音沙哑。
「我做梦都想娶你!我这就让人去准备,我要给你这世上最盛大的婚礼!」
看着他欣喜若狂的背影,我眼底的笑意瞬间结冰。
婚礼?
好啊。
那就把你的葬礼,一起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