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皇白月光回宫,我自请退位她却疯了》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萧景婉叶若尘,讲述了执掌江山的第三年,女皇那个随父流放边疆的小竹马回来了。 他当着文武百官的面闯进金銮殿,拿出一枚草戒指递给萧景婉。 “这是我在草原上编的,陛下还记得当年的承诺吗?” 端坐在龙椅上的萧景婉顿时红了眼,眼里满是眷恋。 叶若尘高傲地走到我面前,摘下我束发的紫金凤冠戴在他头上。 “这皇夫之位本就是我的,如今物归原主,你可以走了。” 三年前的萧景婉,为替叶家求情,在太庙前跪了三天三夜。 我也好奇。 如今的铁血女帝萧景婉,会不会答应他的要求废了我这个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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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云溪端着刚烤好的羊腿走了进来。
她是父亲给我选的副手,也是我在战场上最信任的后背。
我接过羊腿咬了一口,满嘴流油,毫无形象可言。
“不过是一些垃圾罢了,烧了干净。”
我指了指火盆,抬头看向陆云溪:“怎么,今晚的庆功宴准备好了?
这次咱们大破北狄先锋营,兄弟们可都等着喝酒呢。”
陆云溪看着我嘴角的油渍,眼中闪过一丝无奈又宠溺的笑意。
她掏出一块干净的帕子,自然地递给我。
“都准备好了,不过将军你有伤在身,军医说了不能多饮,只能喝三杯。”
“三杯?
那都不够塞牙缝的!”
我瞪大了眼睛。
“那就两杯。”
陆云溪一本正经地讨价还价。
“行行行,三杯就三杯!”
我无奈地妥协,心里却泛起一丝暖意。
这才是鲜活的日子。
有人关心你的冷暖,有人在意你的伤痛,而不是像在宫里那样,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生怕行差踏错。
“云溪,”我突然开口:“如果有一天,有人拿全天下的荣华富贵来换你的真心,你换吗?”
陆云溪愣了一下,随即坚定地摇头。
“真心无价,若换了,那便不是真心了。”
她看着我,亮晶晶的眼睛里满是毫不掩饰的慕色。
“末将只愿追随将军,哪怕马革裹尸,亦不悔。”
我怔了怔,随即大笑起来,举起手中的酒囊。
“好!
说得好!
今晚,咱们不醉不归!”
这才是沈安该有的人生。
半年后,北狄撕毁盟约,大举进犯。
萧景婉为了挽回民心,也为了在史书上留下“中兴之主”的美名,不顾朝臣劝阻,执意御驾亲征。
她想证明,没有沈家,没有我沈安,她依然能守住这江山。
然而,打仗从来不是儿戏。
萧景婉虽然有些谋略,但毕竟久居深宫,不懂战场瞬息万变的局势。
她轻信了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宠臣,中了阿史那云的诱敌深入之计。
大周二十万大军被引入了葫芦谷,粮道被断,水源被切。
整整十天,萧景婉被困在孤城之中,外无援兵,内无粮草。
消息传回京城,朝野震动。
那些平日里只会勾心斗角的文官们慌了神,纷纷上书,请求沈家军出兵救援。
沈家老宅的门槛快被踏破了。
父亲将所有的折子都压了下来,只给我写了一封信:“阿安,救还是不救?
全凭你一念之间,沈家不欠萧家的,但这天下百姓,何其无辜。”
我站在边关的城楼上,看着京城的方向。
寒风猎猎,吹动我的披风。
陆云溪站在我身后,沉声道:“将军,萧景婉刚愎自用,这是她咎由自取。
若我们此时出兵,便是拿兄弟们的命去填她的窟窿。”
“我知道。”
我擦拭着手中的长枪,枪刃在月光下泛着森冷的寒光。
“但她毕竟是女皇,若她死在北狄人手里,大周必乱,届时生灵涂炭,受苦的还是百姓。”
我转过身,目光坚定如铁。
“传我将令!
点齐三千精骑,每人备双马,带足干粮,随我出征!”
“救!”
“但不是为了救她萧景婉,是为了这天下的黎民百姓,为了我大周的脊梁不断!”
“末将遵命!”
陆云溪单膝跪地,眼中满是敬仰。
我们日夜兼程,跑死了三匹马,终于在第七日的拂晓赶到了葫芦谷外。
此时的萧景婉,已经到了强弩之末。
城墙上,守军死伤殆尽。
萧景婉一身龙袍早已破烂不堪,染满了血污。
她手里拿着剑,脸上满是绝望和灰败。
就在阿史那云准备发起最后一次冲锋,彻底攻破城门时——“杀!”
一声清啸响彻云霄。
我一马当先,率领三千精骑如同一柄利刃,狠狠地插进了北狄大军的后方。
“是沈家军!
沈将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