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多吃了一块肉,我和丈夫离婚了》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周强林小婉,《因为多吃了一块肉,我和丈夫离婚了》故事整的经典荡气回肠,属于现代言情下面是章节试读。主要讲的是:刚结婚那年,丈夫握着我的手,一脸真诚的对我说:“我父母年纪大了,以后你就是咱们店的老板娘。”“把工作辞了来店里管账,咱们夫妻齐心把店做起来。”我信了这句话,辞掉工作,在周强经营的小吃店里帮忙。职业装换成了沾满油渍的围裙,鼠标换成菜刀,报表换成流水账。凌晨四点的菜市场寒风刺骨,晚上十点的后厨油烟呛得人流泪。可我依然觉得这就是生活,是两个人一点一点把日子垒起来。直到打烊钱,我因为太饿,给自己做的黄焖鸡里多加了一块肉。周强突然摔了筷子。“咱家的黄焖鸡一份有六块肉,你偏要多吃一块。”“这么吃下去,这个店早晚让你吃垮。”夹着第七块肉的筷子被周强打翻,我看着小小的鸡肉块滚到地上。突然明白,这三年我或许从未成为过他的妻子,而是这家店一个免费的小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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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块鸡肉,就遭到你的嫌弃。”
“你说我没贡献,我从早到晚在店里忙,三年了,你给过我一分钱吗?”
周强不耐烦地打断我。
“什么钱不钱的,自己家的店,分那么清干什么,再说我短你吃穿了?”
“雇一个服务员一个月才三千,比你勤快多了。”
“可你算算,你一个月花我多少钱?一天三顿黄焖鸡,一份16块,一个月就是1440块。”
“这还没算你每顿多吃的那一块。”
“前两天找我要200块买衣服,一个星期前又找我要4000的生活费。”
“还有月初,你说要买卫生巾,还找我要了50。”
“加在一起将近6000块,你把我当冤种了,花我这么多钱。”
听了他的话,气得我浑身发抖。
4000块的生活费,是全家包括他父母的生活开销,这也要算到我头上。
先不说200块买衣服的钱。
就连月初找他要50块钱买卫生巾,他都记得那么清楚。
还记得刚和周强结婚的第三天,他对我说。
“你以后就是小吃店的老板娘,你把工作辞了,来店里管账,咱们夫妻齐心把店做起来。”
于是,我辞掉上升期的工作,一心一意到小吃店当老板娘。
账管了一天,他说生意不好干,辞掉店里的服务员能省一笔开销。
我同意了,想着不过是传菜收拾脏碗擦桌子,顺手也就干了。
可一个星期后,他又说洗碗工要辞职,不好招人,让我先顶替一阵。
然后我就从只管账的‘老板娘’,
逐渐变成服务员,洗碗工,卸货员,甚至厨师……
那我又为他省了多少钱呢。
这时,周强已经穿上外套。
一边嘟囔着一边往外走。
“赶紧把碗筷收拾了,把门口的货搬进厨房,然后回家。”
“吃的比谁都多,活是一点不干。”
他径自走出店门,就想开车门离开。
我看了看堆在门口的货,又看了看垃圾桶里那块鸡肉。
整个被气笑了。
几步跑到他面前,挡住车门。
“周强,你要是不把账算清楚,你那个破家我就不回了。”
2
自从和周强结婚,我自以为和他相濡以沫。
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