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八零:那架钢琴,我不买了》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启蛰”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陆远征囡囡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1方知晓正在给女儿扎辫子,手很稳,神情很淡。指尖穿过女儿枯黄稀疏的发丝,她的视线落在了女儿脚上那双破了洞的解放鞋上。这双鞋还是去年的,顶脚了,磨得囡囡脚后跟全是血泡。上周她跟陆远征提过一次,陆远征却皱着眉说:“小孩子长得快,凑合穿穿,咱们要艰苦朴素。”转头,他却给隔壁的林云母女送去了一双崭新的球鞋,理由是小雨要上体育课,不能让人笑话。客厅里,陆远征正对着镜子整理风纪扣,脸上带着一种解决了大麻烦后的轻松和正义感。“知晓,钢琴的事儿,我跟老周说好了,琴票先让给他们家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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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是工地,到处是机器的轰鸣声。
空气中充满了尘土味,那是金钱和欲望的味道。
囡囡紧紧抓着她的衣角,大眼睛里全是好奇和惊恐。
“妈妈,这里的人说话怎么听不懂?”
方知晓擦了擦额头的汗,蹲下身,给女儿买了一根老冰棍。
“因为这里是新世界。”
“囡囡,咱们以后就在这儿扎根了。”
现实比想象的要残酷。
方知晓虽然是高中毕业,当过会计。
但在人才济济的深市,她没有特区通行证,没有本地担保人。
连着跑了三天人才市场。
得到的答复都是:
“有暂住证吗?”
“带个孩子?那不行,我们这儿要加班的。”
“只要男的,女的干不了苦力。”
第三天晚上。
方知晓带着囡囡,挤在一个十块钱一晚的地下室旅馆里。
身上带来的钱,只剩下一半了。
囡囡睡着了,嘴角还挂着饼干屑。
方知晓坐在发霉的床边,看着手里最后的一点钱。
第一次感到了恐慌。
难道真的要回去吗?
回去向陆远征低头?
承认自己离了他活不了?
“不。”
方知晓咬紧牙关,指甲掐进肉里。
“就算去工地搬砖,我也绝不回去。”
第四天。
方知晓把囡囡托付给旅馆的老板娘看两个小时。
自己去了一个正在招工的港资建筑工地。
那里在招财务。
招聘启事上写着:懂粤语优先,能吃苦优先。
方知晓不懂粤语。
但她能吃苦。
面试的人排成了长龙。
轮到她的时候,面试官是个戴着金劳的南国人,一脸不耐烦。
“下一个。靓女,你会讲白话吗?”
方知晓摇摇头。
“但我算盘打得快,账目从来没错过。”
“而且我只要一半的工资。”
那人嗤笑一声。
“一半工资?我们裴氏集团缺你那点钱?”
“唔好意思,下一位。”
方知晓被推了出来。
站在烈日下的工地上,她觉得眼前一阵发黑。
就在这时。
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开了进来。
车轮卷起一阵尘土,溅了方知晓一身。
车门打开。
一个穿着白色西装、戴着墨镜的男人走了下来。
虽然只有三十出头,但那种上位者的气场,让周围的工头都低下了头。
“裴总!”
“裴生好!”
男人摘下墨镜,露出一双狭长的桃花眼。
他扫视了一圈工地,最后目光落在了站在路边、一身灰尘却挺直了脊背的方知晓身上。
“那是谁?”
旁边的工头赶紧解释:
“来应聘会计的,没选中,北方妹,不懂规矩。”
男人挑了挑眉。
“不懂规矩?”
他走到方知晓面前。
方知晓没有躲,也没有那种小市民见到大老板的谄媚。
她只是平静地拍了拍裙子上的土。
“弄脏你的车了?但我没钱赔。”
男人笑了。
笑起来有点坏,又带着点让人捉摸不透的深意。
“不用赔。”
“刚才你说,你算盘打得快?”
他指了指身后那一堆乱七八糟的钢筋和水泥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