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现代言情为叙事背景的小说《双重生对照组:八零后妈照样风生水起》是很多网友在关注的一部言情佳作,“随意起”大大创作,林顺英赵春华两位主人公之间的故事让人看后流连忘返,梗概:林顺英重生的那天,发现杀害她的儿时好友赵春华也跟着重生了。赵春华截胡她的财路,截胡她的婚姻,自以为拿上了天选剧本。然而,她不知道的是,原先的人生林顺英早就厌烦透顶了,既然赵春华想往火坑里跳,她也不拦着。很快赵春华就发现:林顺英嫁给了池团长,两人恩爱,如胶似漆。林顺英当了后妈,孩子懂事乖巧,对林顺英言听计从。林顺英包的鱼塘,不仅在发大水期间没有任何损失,反而养出的鳄鱼,成了皮革厂的重头货源。反观自己,老公暴打,婆家欺负,娘家埋怨。原本应该蒸蒸日上的事业,也一塌糊涂!赵春华疯了!不应该是这样啊!可这时,林顺英事业再创辉煌,抱着和池允宴生的小女儿,冷眼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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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村。
赵春华的日子,过得一天不如一天。
木材厂那批泡了水的木料,最后只抢救回来一小部分,剩下的全都变形发霉,只能当柴火烧。
为了盘下这个厂子,她不仅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让江家欠了一屁股债。
江明轩对她的态度,也从最初的敷衍冷淡,变成了现在的厌恶和不耐烦。
两人几乎天天吵架,家里整天都是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赵春华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林顺英。
如果不是林顺英重生回来,故意把这个烂摊子丢给她,她怎么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她对林顺英的恨,已经深入骨髓。
这天,她去镇上赶集,想看看有没有什么便宜的布头扯几尺回家做衣服。
路过一家小饭馆时,她听见里面几个男人正在唾沫横飞地聊天。
“哎,你听说了没?县城珍味楼那个‘龙肉’,现在都炒到天上去了!”
“怎么没听说!我表哥的单位领导托关系才订到一份,据说吃完之后,那叫一个......啧啧,神仙过的日子啊!”
“我听说那玩意儿是个姓林的姑娘供的货,好像就是咱们这附近村里的,一下子就发大财了!”
“姓林?这么厉害?那姑娘可真是走了大运了!”
“姓林”两个字,像针一样扎进了赵春华的耳朵。
她停下脚步,侧着耳朵仔细听。
“可不是嘛!听说珍味楼的刘经理把她当财神爷供着,一次就给了好几百块的定金呢!几百块啊!咱们普通人干一年都挣不了这么多!”
轰!
赵春华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像是被雷劈了一样。
姓林的姑娘......发了大财......
除了林顺英,还能有谁?!
她承包鱼塘,不是应该被大水冲得血本无归吗?
怎么会?
她怎么又发财了?!
凭什么?!凭什么好事都让她占了?!
赵春华气得浑身发抖,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掌心。
她想不通,自己明明抢了她的路,为什么最后成功的还是她?
难道老天爷就这么偏心吗?
强烈的嫉妒和不甘,像毒蛇一样啃噬着她的心。
她失魂落魄地回到家,看见江明轩正躺在床上睡懒觉,屋里乱七八糟,一股馊味。
她心里的火“蹭”地一下就冒了起来。
“睡睡睡!就知道睡!你看看人家林顺英,现在都在县城里发大财了!你再看看你!除了会躺着,你还会干什么?!”
她尖叫着,把手里的东西狠狠地摔在地上。
江明轩被吵醒,本来就一肚子火,听她又提林顺英,更是烦躁到了极点。
“你有完没完!天天林顺英林顺英!她发财了关你屁事!有本事你也去发财啊!”
“你——”赵春华被他噎得说不出话。
但江明轩这句气话,却像是一道闪电,劈开了她混乱的思绪。
对啊!
她林顺英能搞到什么“龙肉”,我为什么不能?
不就是搞点稀罕的野味吗?
这有什么难的!
她记得前世,林顺英的生意做大之后,好像也涉足过野味这块。
她能行,我凭什么不行?!
赵春华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一股病态的光芒。
她觉得自已找到了新的出路!
她要模仿林顺英,不,她要超越林顺英!
她立刻换了一副嘴脸,走到床边,推了推江明轩。
“明轩,你别生气了。刚才是我不对。”
她放软了声音,“你说的对,我们不能就这么认输。你忘了?你以前可是村里最好的猎手,这山里什么东西你找不到?”
江明轩被她这突如其来的转变搞得一愣。
“你想干嘛?”
“咱们也去搞野味!”赵春华的眼睛亮得吓人,“林顺英能卖‘龙肉’,咱们就卖‘凤肉’!山里的野鸡、兔子、蛇......什么稀罕咱们就搞什么!我就不信,咱们会比她差!”
江明轩皱起了眉头。
他虽然混,但不是傻子。
打猎是能打到点东西,可那都是零敲碎打,怎么可能跟人家正经做生意比?
而且,他已经很久没上山了,手早就生了。
“这能行吗?”他有些犹豫。
“怎么不行!”赵春华不容置疑地说道,“你听我的准没错!你想想,只要咱们把东西卖到饭店里,钱不就来了吗?到时候,咱们把债还了,还能买大彩电,过好日子!”
她给江明轩画着大饼,就像当初怂恿他盘下木材厂时一样。
江明轩被她说得有些心动了。
他确实不甘心就这么颓废下去,更不想再看村里人嘲笑的眼神。
或许,这真的是个机会?
“行!干就干!”他咬了咬牙,从床上一跃而起。
接下来的几天,江明轩重新拿起了他那把生了锈的猎枪和捕兽夹,天天往后山里钻。
赵春华则在家里准备各种笼子和袋子。
她满心期待,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靠着卖野味,把林顺英踩在脚下的风光场景。
江明轩的运气还算不错。
几天下来,还真让他搞到了不少东西。
两只肥硕的野兔,一只色彩斑斓的野鸡,还有几条菜花蛇。
赵春华看着笼子里这些活物,高兴得两眼放光。
尤其是那几条盘在一起,吐着信子的蛇,在她看来,简直就是“龙”的化身!
“太好了!明轩,你太厉害了!”她激动地抱住江明轩,“你看这蛇,多威风!这不就是‘小龙’吗?咱们就管它叫‘地龙’!”
她小心翼翼地把蛇装进一个麻袋里,又把兔子和野鸡捆好。
她决定,明天就去镇上,找一家大饭店,把她的“地龙”卖出个好价钱!
她要让所有人看看,她赵春华,一点都不比林顺英差!
她甚至已经想好了说辞,就学着林顺英那样,告诉饭店老板,这东西是独一无二的珍品,吃了能延年益寿,包治百病。
她信心满满,觉得成功就在眼前。
第二天一大早,赵春华就催着江明轩,两人一个提着兔子,一个扛着装着蛇的麻袋,雄赳赳气昂昂地往镇上走去。
赵春华在镇上转了一圈,最后选中了镇上规模仅次于县城珍味楼的“福满楼”。
她觉得,要卖就要卖给大饭店,这样才能卖出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