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言情《惹谁别惹供销社的会计》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佚名”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李强刘翠花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我在供销社当会计,婆婆为了省家里的蜂窝煤,竟然把电炉子插在了我带回家的公家账房专线上炖猪蹄。我警告她这是挪用公家资源,是要坐牢的,她却拿烧火棍指着我鼻子骂:“吓唬谁呢?你就是不想让我吃口热乎的,心肠比那黑煤球还黑!”我点点头,当天就向社里申请了宿舍,带着账本搬了出去,再也没往家里交过一分电费。十天后,厂长秘书一脸慌张地跑来找我:“小苏啊,你快回去看看吧,稽查队去你家了,说你婆婆涉嫌偷电正在搬家具抵债呢,她跪在地上喊你名字呢!”我翻着算盘珠子,眼皮都没抬:“喊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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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来!你个丧门星,把钱拿出来!”
我的帆布包带子被她硬生生扯断了。
包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散了一地。
除了几本账册,还有一个铝饭盒,以及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纸。
“婆婆,公家的钱在保险柜里,我身上只有饭票。你想抢劫吗?”
老张脸色铁青,上前一步扣住刘翠花的手腕:“刘翠花!你再动一下试试!”
刘翠花被制住,却还是不甘心:“她是会计!她怎么可能没钱?她肯定把钱藏起来了!李强!你个废物,快搜她的身!”
李强被这一吼,竟然真的站了起来,眼神阴鸷地看着我。
“苏玉,你别装了。你每个月工资三十八块五,除了交家里的,你自己肯定存了私房钱。拿出来,把这事平了,不然……不然我就休了你!”
“李强,大清早亡了。还有,既然你提到了钱,那咱们就好好算算。”
“这是我这三年的记账单。李强,你每个月工资二十二块,一分钱不往家里交,全给你妈存着。我每个月工资三十八块五,要交给你妈三十块当生活费,剩下的还要买米买面买煤球。”
“这三年,我花在这个家里的钱,一共是一千零八十块。而你们家,连我生病买药的钱都不肯出。”
“现在你让我拿私房钱?我哪来的私房钱?我喝西北风存下来的吗?”
周围的邻居听得目瞪口呆。
“天哪,这李家也太黑了吧?”
“小苏这日子怎么过的啊?这不就是免费保姆还倒贴钱吗?”
“就这样还偷电?真是贪心不足蛇吞象!”
李强脸涨红,指着我:“你……你胡说!那都是你应该做的!你是我媳妇!”
“马上就不是了。”
我从散落的账本里抽出一张早就写好的纸,拍在李强脸上。
“离婚协议书。字我已经签了,这烂摊子,你们自己收拾吧。”
刘翠花一听离婚。
“离!让她滚!这种不孝顺的媳妇我们要不起!但是滚之前,必须把罚款交了!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这老太婆,算盘打得比我都精。
可惜,她是个文盲。
我看向老张:“张队长,罚款单开好了吗?这笔账,算谁的?”
老张也是个明白人,早看这一家子不顺眼了。
“私接线路是违法行为,谁接的罚谁。根据调查,线路是李强接的,电炉子是刘翠花用的。苏会计已经提前报备并搬离,这笔罚款,跟苏会计没关系。”
“听见了吗?”我捡起包,拍了拍灰,“冤有头债有主。这钱,你们卖房子卖地也得赔。”
“我不服!我不服!”刘翠花坐在地上撒泼,“这房子是公家的,我儿子是正式工,你们不能开除他!”
就在这时,一直没说话的老潘突然开口了。
“刘大妈,你还不知道吧?你这一插电不要紧,惹出的祸,可不止这点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