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沐安沈梓承是现代言情《将他归还于人海》中涉及到的灵魂人物,二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看点十足,作者“夏棠”正在潜心更新后续情节中,梗概: 分手5年,再次和前男友相见是在音乐节上。 他是这次音乐节的主办方,而我只是一名表演的琴手。 后台等候对视的瞬间,他将分发喜糖的手藏于身后。 耳边传来一声接一声的祝贺。 “恭喜沈总,新婚快乐。” “沈总真是好男人,孩子都5岁了,承诺也没变过。” ...... “好久不见。” 多年未闻的声音再次从头顶传来,我恍惚了片刻。 “恭喜沈总,得偿所愿。” 他顿了顿:“姐姐,我......” “姐姐!该我们上场了。” 听到林沐安叫我的声音,我起身往外走。 “姐姐,你不是说只会当我一个人的琴手嘛?” 我躲开了他准备抓住我的手,继续往前走,“有些承诺错过了,便是算了。” 就像有些人,错过了便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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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说,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18岁那年,我高考失利了。
爸爸想让我复读,后妈想让我辍学直接进公司。
而我,渴望自由。
家里那段时间争吵不断,他们谈论着我的未来,却没有人问过当事人的想法。
迟来的叛逆期促使我终日流连酒吧和网吧。
我在酒吧蹦迪,沈梓承在门外站岗;
我在网吧包夜,他还在门外站岗。
我烦死了。
玩都不能尽兴。
我开始厌烦他像小尾巴一样跟着我。
“别在跟着我了。”
冷冰冰的话像一盆冷水兜头浇下,浇弯了他的脖子,也浇红了他的脸。
“姐姐,你不要我了嘛?”
“姐姐?”
林沐安的叫声打断了我的回忆。
“怎么了?”
“我们到工作室了。”
我和林沐安回国的第一件事便是用所有积蓄创办了这家小工作室。
一为混口饭吃,二为热爱。
当年的沈梓承不仅话少,还听不懂话。
我都那样说了,他还屁颠屁颠跟在我后面。
我爸为了逼我回去复读,停了我的生活费,他就偷偷把他的生活费塞给我,然后缩着脑袋说,“姐姐想做什么就去,我永远无条件支持你。”
为了不让两个人都可怜兮兮,更为了证明自己,我在酒吧当起了琴手。
起初一点也不顺利,很多人不是为了喝酒听歌放松,而是为了一睹新来的小琴手长什么样子。
被骚扰,被喊去陪酒,甚至有提出要包养我的......
所幸,我和酒吧老板还算相熟。
就这样磋磋磨磨了一年,没人再提让我复读的事,除了每周一次的家庭日,我也没回过家。
只是沈梓承还是会在各种节假日守在门口等我下班。
他高中毕业了,考上了星大。
那年的暑假异常燥热,如同少年一般。
他说他想唱歌,想组乐队,想和我一起。
看着他赤诚的眼睛,我知道,他是认真的。
一如当年我不想复读的决绝。
我答应了。
我将他介绍给老板认识,“我弟弟沈梓承,长得帅,唱歌好听,很有潜力的歌手,还请老板多多关照。”
我们就这样配合默契的在酒吧开启了第一场演唱。
演唱很成功。
老板也很满意。
那晚偷摸飙升的肾上腺素,让我们在无人的街角吻的难舍难分。
一起上班,一起吃饭,空了约会,成了常态。
一天下班的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可巷子里的咒骂生,撞击声灌如耳朵。
我俩对视一眼,还是无法视而不见。
我们报了警,救了那个被打的嘴角挂血,两个耳朵至少挂了8个耳钉的粉头发女孩。
出警察局的时候,她拦住了我,她说,“那个,能不能借你家地板睡一夜。”
我的第一反应便是拒绝。
我不是圣母,我没有随地散发善心的义务。
沈梓承拉着我的手就准备走。
她蹲了下来,抱住头,劣质的香水味让本就燥热的夏天格外难耐,嗡嗡的发着颤的声音冲破自尊泄了出来,“我家就剩我一个了,就当......就当收留条野狗,我什么都能干的。”
我还是答应了。
出乎意料的,我们相处的很愉快。
除了我得调节她和沈梓承的关系外。
一个觉得好好的两人世界被破坏了,一个觉得以她混了这么多年来看,那男的就不是什么好人。
吵着吵着,他俩就越来越忙,三个人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而他俩在各大餐厅吃饭的照片被匿名发进了我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