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泉傅斯宇是现代言情《掏空家底去随军,糙汉军官夜夜宠》中出场的关键人物,“步悠然”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军婚 北大荒 空间灵泉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对照组 打脸日常】 二十一世纪美艳社畜意外穿越七十年代,成为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还被逼改嫁,这怎么能忍!空间灵泉在手,天下我有。搬空家底去随军,可谁知道北大荒是真的慌!帮牧民解决牲畜生病的问题,要想富,先种树,茫茫沙漠改造成绿洲! 重生女主屡次上门来找茬,不怕,打脸虐渣我最熟! ......傅斯宇一直以为自己老婆柔弱不能自理,可谁能告诉他,眼前这个能种树,能治病,还会打架的漂亮女人是谁。媳妇越来越迷人,身边追求者越来越多,冷面军官表示很有压力。怎么办,当然是夜夜抱着媳妇骗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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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夏回到座位上刚坐下没一会儿,就看到刚才那两个姑娘走了过来。
她看了一眼,就转过头继续盯着窗外,这会儿外面黑漆漆的一片,可沈知夏却觉得格外的安宁。
或许是离傅斯宇越来越近的缘故,她心里竟然期待起来,不知道傅斯宇见到她的第一句话会说什么。
会不会发现自己不是真正的沈知夏,要是发现自己的老婆被人换了芯子,会怎么做。
脑子离杂七杂八的想了一堆,再回头就看到刚才的那两个姑娘还站在自己座位旁边。
她笑了一下,问道:“有什么事吗?”
扎着马尾的姑娘拉着圆脸姑娘猝不及防的对着沈知夏鞠了一躬,吓的沈知夏差点跳起来。
在现代,除了小日子可没人会无缘无故就给人鞠躬,如果要鞠躬,要么就是新人结婚拜堂,要么就是吊唁逝者。
“额,你们这是干什么?”
许是看到自己的举动吓到沈知夏了,扎马尾的姑娘歉意的笑了下。
“我们就是想来谢谢你,刚才要不是你,说不定这会儿我们已经被卖了,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命。”
沈知夏摆摆手,“不过就是举手之劳,不用放在心上。”
再说了,她也是有私心的,还想着等下车的时候,车上的民警会不会给她一封表扬信呢。
马尾姑娘有些自来熟的拉着圆脸姑娘坐到沈知夏对面,笑着说道,“我叫柳艳梅,她是张彩霞,我们是一个镇上的,我准备去新省找我大哥,她妈妈生病了,就想出来让我大哥看看有没有适合她的工作,结果就遇到了刚才的人贩子。”
说着,似乎是怕沈知夏不耐烦,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解释道:“我这人有点自来熟,我哥一直说我缺心眼,容易相信人,就很少让我出远门,这次还是我偷跑出来,准备去找他的,我大哥是军人。”
没一会功夫,柳艳梅就叽叽喳喳的把自己和张彩霞的事情说了个一干二净,就差把自己家里祖宗十八代的情况都介绍了。
沈知夏静静地听着,听到柳艳梅说自己缺心眼的时候,赞成的点点头。
的确是有点没心没肺的,就这会儿功夫,她连她妈一年时间给她大哥介绍了十几个相亲对象,甚至有一个姑娘脱光了钻她大哥的被窝,给她大哥吓的连夜跑回部队的事情都说了。
柳艳梅说够了,才想起来问沈知夏,“你呢,也是要去新省吗?是要走亲戚吗?”
沈知夏点点头,又想到人家都把自己祖宗十八代交代了,自己不说点什么似乎不礼貌。
“我叫沈知夏,是要去新省随军的,我丈夫也是军人。”
“你竟然结婚了,我一直以为你单身,还想着要把你介绍给我大哥呢,看来是没希望了,不过好巧,没想到你老公也是军人,他在哪个部队,说不定我大哥还认识,如果他们是一个单位的,那我以后就可以经常去找你玩了,这样咱们还能互相有个照应。”
柳艳梅一听到沈知夏说要去随军,就更兴奋了,她见沈知夏第一眼就觉的合眼缘,没想到还有可能是去同一个地方,就更想亲近了。
几人在车上聊着天,倒也不觉得无聊,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沈知夏一路上看着沿途的风景不断变化,从郁郁葱葱的树林变成长着几棵稀疏小树的大山,最后就是光秃秃的戈壁,黄沙漫天。
当列车员播报还有十分钟就到达终点站新省的时候,沈知夏的心不由得紧张起来。
她到洗漱间整理了一下衣服,检查了下脸上没有因为没休息好留下的黑眼圈后,才放心。
心里又想着,也不知道傅斯宇现在有没有到车站,还是说她还没有回到部队,万一他不在部队,没有人来火车站接她怎么办?
如果他已经回来了,但是没有看到电报怎么办。
小说里他这次任务回来本来是有机会晋升营长的,结果在任务重一个战友为了掩护他牺牲了,任务虽然完成了,但是伤亡也不少,后来调查原因是傅斯宇临时改变作战路线,导致任务差点失败。
最后的功劳都给了沈婉晴的丈夫,陆子明,晋升名额也给了陆子明。
想到沈婉晴,她好像一年前就来随军了,那自己这次岂不是就要遇到她了。
那以后可就热闹了,不过这一次,她绝不会让自己和傅斯宇成为他们两口子的对照组。
火车已经停了下来,沈知夏提着行李走出车站,眼睛就四处搜寻。
她现在的心情就是既紧张又期待,还有点忐忑。
也不知道傅斯宇有么有来,万一来了,见到自己脸上会是什么表情,万一他认不出来自己怎么办,她要不要在胸前挂个牌子,方便傅斯宇看到她。
知道沈知夏的火车今天到以后,傅斯宇一大早就来火车站等着了,就怕错过。
说实话,他其实对这个媳妇也没多大印象了,昨晚怕认错人,他还专门找出了他们唯一的一张合照看了几遍,以确保今天一眼就能看到人。
沈知夏找了一圈,也没看到附和自己想象的人,心里不由得有些失落。
是出任务没有回来吗?还是不想来接她。
她叹了口气,提着箱子准备去车站外面看看有没有去傅斯宇部队的车,自己找过去,正准备走,自己手里的箱子就被人拿走了。
抢劫!
沈知夏心里一紧,她知道这个时代乱,没想到会这么乱,大白天的都有人明目张胆的在火车站抢东西。
她转身,抬脚正要踹过去,就看到一双温润的笑脸出现在自己面前。
陌上人如玉,君子世无双这句话,这一刻在沈知夏眼里具象化了。
傅斯宇!
他真的来接她了。
他头戴军帽身穿军装,宽肩窄腰,那张俊美又不失刚毅的脸,像是上帝精心雕琢的完美成果,反而给他增添了些许高冷神秘的气质。
“傅......”
她刚想问你什么时候到的,就看到傅斯宇伸手将她被风吹乱了的头发理顺,很自然的拉起她的手往外走。
“一路上辛苦了,走,回家。”
简单的一句话,让沈知夏的眼睛不由得泛红,湿润。
这段时间受的委屈在这一刻突然就有些忍不住了。
自己孤身一人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被原主重男轻女的父母打,还差点被卖掉,刚出车站没看到傅斯宇的时候,其实她心里是很害怕的,害怕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连最后一个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
可听到傅斯宇说回家的时候,她又很没出息的什么怨气都没有了。
“怎么突然要来随军了,是出什么事情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