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悠然”的《掏空家底去随军,糙汉军官夜夜宠》小说内容丰富。精彩章节节选:【军婚 北大荒 空间灵泉 先婚后爱 穿越重生 对照组 打脸日常】 二十一世纪美艳社畜意外穿越七十年代,成为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还被逼改嫁,这怎么能忍!空间灵泉在手,天下我有。搬空家底去随军,可谁知道北大荒是真的慌!帮牧民解决牲畜生病的问题,要想富,先种树,茫茫沙漠改造成绿洲! 重生女主屡次上门来找茬,不怕,打脸虐渣我最熟! ......傅斯宇一直以为自己老婆柔弱不能自理,可谁能告诉他,眼前这个能种树,能治病,还会打架的漂亮女人是谁。媳妇越来越迷人,身边追求者越来越多,冷面军官表示很有压力。怎么办,当然是夜夜抱着媳妇骗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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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你这是怎么了?”沈知夏憋着笑,一脸关心地扶起李月兰。
“你跑哪去了,是不是想趁我不注意偷跑,老娘就知道你这个小蹄子没安好心。”
李月兰摔了一跤,怒气更甚,想再次朝沈知夏打去,一伸手只觉得手臂火辣辣的疼,只得作罢。
周围的人听到动静都围过来,看着两人窃窃私语。
沈知夏戏精发作,眼泪汪汪的把手里的篮子递给李月兰。
“妈,我没有想偷跑,我就是看你和爸好久没吃肉了,想着我马上就要嫁人了,就去给你和爸买了点肉,还给你买了布做衣裳。”
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大娘看不下去了,上前劝道:“大妹子,你这闺女这么有孝心,都要嫁人了还惦记着你,不像我家那闺女,就想着往婆家搬东西。”
看着篮子里的东西,李月兰狐疑的问道。
“你说的是真的,真没想跑。”
沈知夏点点头,“真的,而且我的户口本还在家里,就算想跑也跑不了。”
“算你识相。”
李月兰拿过篮子,翻看里面的布,一看足足有八九尺,省着点用,都够她做一身新衣服了。
再一想到沈知夏的户口可还在沈家,只要她不把户口本拿出来,量这个蠢货也翻不出什么花来。
“走吧,咱们去林家。”
沈知夏点点头,跟在李月兰身后往前走,走了两步,她拉住李月兰小声道。
“妈,我刚想起来,刚买肉的时候,我听到有人说林主任的妈来了,那个老太太好像很爱占便宜,咱们现在上赶着去,她肯定会趁机让咱家多出嫁妆,不如咱们明天再过去。”
说完,她就静静地看着李月兰。
她知道以李月兰的尿性肯定不会去林家,毕竟要从李月兰手里拿钱,就跟割她的肉一样。
果然下一秒就听到李月兰说,“回家,明天再去。”
沈知夏勾唇一笑,回家好,回家了,她就有足够的时间把家里的东西全部收进空间里,给他们连个毛都不会留下。
回到家看到沈建国已经哼着歌坐在沙发上喝茶,看到她们回来也只是抬了下眼皮。
不过看他的样子,就知道肯定又没少借着她的婚事,从林主任那里捞好处。
吃饭的时候,看到饭桌上除了鱼和肉之外竟然还有酒,当下就更高兴了。
“老大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是机械厂的正式工,等他一回城就可以拿着介绍信和工作证明去报道。”
饭桌上,沈建国喝了一口酒,将牵着林主任名字的介绍信放在桌上,对脸上同样带着笑的李月兰吩咐。
“一会儿吃完饭你就去给老大打电话,让他去找村长开证明,买最早的车回城。”
“我现在就去给继明打电话。”
李月兰擦掉眼角的泪水,回房间拿了钱就快速离开。
沈继明下乡已经快五年了,这些年他们找了不少门路,都没能把人接回城,这次终于可以让他回来了。
因着沈继明下乡的事情,沈建国夫妇也没少埋怨沈知夏,本来他们当初是要让沈知夏下乡的,就因为年龄不够,最后只能让沈继明去乡下。
沈知夏看着李月兰离开的背影,心里冷笑,想要这个工作,简直是做梦。
她趁沈建国喝酒的功夫快速将介绍信和工作证明收进空间里,一会儿她就去把工作卖掉。
李月兰回来的时候,眼睛还红红的,一看就是哭过,看到沈建国已经喝醉睡下,只有沈知夏房间的灯还亮着。
应该是想到儿子马上就要回来了,就没有去找沈知夏的麻烦,简单洗漱了一下也就回了房间。
一直等在房间里的沈知夏确定他们都睡了,才打开房门。
先去厨房溜达了一圈,把能收走的锅碗瓢盆全部收进空间里,就连调味料都没有放过。
客厅的家具也都是她结婚的时候,用傅斯宇的钱买的新的,全部收走。
轻轻打开沈建国夫妻的房门,里面已经传来了打呼声。
他们睡的床也是当时傅斯宇找人新做的,收走。
衣柜,包括衣服都收走。
电视机,还是傅斯宇给她的彩礼,必须带走。
一番折腾下来,沈知夏心满意足的看着空荡荡的房间,转身离开,还不忘给大门上加把锁,顺手把钥匙收进空间。
确保就算沈建国他们半夜醒来也出不去。
出了家属院,沈知夏来到隔壁街道的杜奶奶家,等到门打开,她就走了进去。
从小杜奶奶就对她不错,小时候她被李月兰打骂,躲在外面不敢回家的时候,都是杜奶奶把她带回家。
杜奶奶有个刚高中毕业,准备下乡的大孙子,现在正是着急的时候。
最终她用八百块的价格,把工作卖给了杜奶奶。
又去革委会把一封早就准备好的举报信,塞进信箱里面。
确定自己该处理的都做完了之后,沈知夏才提着箱子向火车站赶去。
等明天早晨沈建国他们发现家里被搬空,自己还跑了,想追也晚了。
直到上了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沈知夏还有种不真实感。
看着车窗外掠过的景色,她才终于有了来到这个年代的陌生感。
也不知道傅斯宇有没有收到她的电报。
原主和他结婚当晚,傅斯宇就因为任务回了部队,两个人见面的次数加起来都没有三次,后面除了每月他定时寄回来津贴外,两个人就没有别的交流。
可以说他们就是熟悉的陌生人。
小说里的傅斯宇长得还是挺阳刚,帅气的,也不知道现实中会不会和小说里有差距。
她不知道的是,西北某军区第365团里,傅斯宇刚出完任务回来,通信班就给他送了份电报过来。
等他看到电报上,沈知夏说后天到火车站,让他准时去接的时候,还以为自己眼花了。
又仔细,逐字逐句,短短十几个字,他来回看了好几遍,才终于确定,自己那个并不熟悉的媳妇要来随军了。
他看了眼自己这个单人间的休息室,微微皱眉。
他和沈知夏没有感情,觉得她不会来随军,就没有申请家属房,这人后天就来了,他总不能让媳妇陪他住这吧。
他倒是无所谓,但印象中沈知夏娇娇软软的,肯定受不了这个委屈。
想到这里,他抓起帽子就去了楼上。
火车“哐当,哐当”的开着,到了安县的时候,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坐了下来。
沈知夏瞥了眼。
这妇女身上穿的衣服都打着补丁,小孩身上倒是干干净净的,脚上的鞋子还是当下流行的匡威帆布鞋。
这鞋子她今天还看到过,一双就要二三十块。
似乎是察觉到沈知夏的视线,女人把孩子往怀里楼了下,瞪了眼沈知夏后,抱着孩子转身向另一个车厢走去。
沈知夏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没有跟上去。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自己其实就是初来乍到的菜鸟。
就算知道刚才那个女人可能是人贩子,但自己不过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而对方不可能就一个人,说不定还有团伙,自己要是直接跟上去,简直就是送菜。
谁知道没一会,刚才离开的女人又回来了,不过这次没有抱孩子。
沈知夏猜测孩子肯定是交给了同伴。
那她现在还凑到自己面前,不会是想要拐卖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