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傻陈欢欢是《你是我心尖上的暖阳》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张铁锨”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车祸失忆后,我成了个靠乞讨维生的傻子。成天在找我的女儿。所有人都笑我是这条街最下贱的垃圾婆,可我知道自己的身份不一般。直到那天,满身名牌的贵妇人将一个小丫头丢给我。「下贱胚子,只知道欺负乐乐,让你跟着垃圾婆长长记性。」孩子父亲朝我啐了一口唾沫。「跟着这种疯婆子,你就懂得珍惜我们这种好父母了。」他们抛弃了孩子,我却如获至宝。迫不及待牵起孩子的手。「我叫阿傻,是你亲妈妈,你愿意和我走吗?」因为她就是我的亲生女儿!而如愿惩罚孩子后,那对丢掉孩......

你是我心尖上的暖阳 在线试读
「你才不是狗!你是我的女儿!妈妈永远不会放弃自己的女儿!」
我不知道我究竟为什么这么固执。
在我贫瘠的认知里。
妈妈就是不会放弃自己的女儿。
更何况,这三年来,我游游荡荡。
没有过去,也看不见未来,走到哪里都被人驱赶。
欢欢是唯一一个叫我妈妈,会对我笑的孩子。
欢欢头上的伤口,本来应该落到我的身上。
我怎么可能把这样的孩子,送到那对根本不把她当人的夫妇手里。
贫民窟,不住就不住!
我很有骨气的背着女儿找了个稍微背风的桥洞。
捡来几张破旧的毛毡布和纸箱子给我们母女简简单单的搭了个能躲雨的小棚子。
我运气好,还捡了一张粉色的床单专门给女儿铺到了地上。
深夜,我用所有能御寒的冬衣把女儿裹得严严实实。
她露着个小脑袋,可怜巴巴的盯着我。
「妈妈,我以后可不可以只要你这一个妈妈?」
我戳了戳她的小脸,笑了:「傻宝宝,你怎么比妈妈还傻?」
「世界上的人,都只有一个妈妈,我就是你的妈妈!」
从那以后,我早起出去捡垃圾讨饭。
欢欢就会留在家里生火,把我捡来的米饭热成香喷喷的米粥。
偶尔今天运气好,我捡的纸壳卖多了钱。
我还会在白米粥里给女儿加上一个鸡蛋,和一点食盐。
看着女儿吃的满面红光的样子,我高兴极了。
我觉得我们母女就算不靠别人也能生活的很好。
除夕那天上午。
我一大早就跑到商业街,挨家挨户的磕头。
不光要到了许许多多别人不吃的剩饭剩菜,还捡到了一个半新不旧的芭比娃娃。
我高高兴兴的跑回了我们的桥洞底下。
却见我的女儿光着脚,满脸泪痕的朝我跑了过来。
「妈妈,救命!」
「陈乐乐病了,他们要抽我的血给陈乐乐治病!妈妈!欢欢不要抽血!」
我一把将女儿接住,怀里所有的东西散落一地。
还没等我抱着女儿逃走,一大群黑衣保镖就再一次将我团团围住。
几辆豪华的商务车停在了我们面前。
那对富豪夫妇抱着陈乐乐从车里下来,上来就想从我怀里抢夺女儿。
「放开!你这个疯婆子!」
「她是我生的女儿!我让她做什么她就得做什么!我杀了她都跟你没关系!」
我闪身躲过男人的拉扯,死死的将孩子护住。
「她是我的女儿!是我阿傻的女儿!」
「她不想去抽血!我才不要放手!」
陈乐乐闻言立马在一旁哭哭啼啼:「呜呜呜,爸爸怎么办?我不想死啊!」
「医生叔叔说必须要输血七七四十九天!否则我会有生命危险的!」
富太太立马心疼的抱着陈乐乐在怀中安抚:「乐乐不怕!这是陈欢欢造的孽!她必须向你赎罪!」
说完,那富太太立马给了那些黑衣保镖一个眼神。
「怎么回事?都愣着干什么呢?还不赶快动手?」
我抱着女儿,一路朝着有光的方向跑去。
无奈那群黑衣保镖实在人数众多,他们很快将我们团团围住。
我冲不出去,只能半蹲下身子,不让那群疯子的拳脚落在孩子身上。
我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力气,哪怕他们的棍子敲在我的胳膊上,我也依旧没有放手。
「咚」的一声闷响。
我觉得自己的后脑猛然一热,眼前阵阵发黑。
全身不受控制的向前倾倒,在我昏迷前的最后一刻。
我松开了女儿,想让她自己逃命。
可是最终还是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粗暴的将女儿塞进了商务车里。
……
不知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
后脑依旧温热粘腻,可我却前所未有的清醒。
是的,我想起来了。
我都想起来了。
我捂着流血的后脑,踉踉跄跄的找路人借了台手机。
拨通了一个曾经烂熟于心的号码。
「对,没错,是我。」
「你们别管我这三年去了哪里!」
「我要你们十分钟之内带齐所有人到我这里!我的女儿被人抢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