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爸爸妈妈,我学会不回头了》,现已完本,主角是知知林浩宇,由作者“佚名”书写完成,文章简述:我是著名的外科医生。在给病人会诊时,撞见了断绝关系十年的父母。他们正焦急地围着弟弟。因为弟弟手指划破了一道口子,就在医院里大吵大闹,要院长亲自缝针。看到我穿着白大褂走进来。妈妈先是一愣。随即红了眼眶,抬手想抱住我:...

爸爸妈妈,我学会不回头了 免费试读
爸妈吗?”
我接过水,喝了一口,润了润干涩的喉咙。
“是啊,生我的父母。”
周围的小护士都围了过来,满脸的不敢置信。
在她们眼里,我是全院最年轻的主任,医术高超,冷静自持。
怎么会有这样市井无赖般的家人?
“以前,我也以为他们是爱我的。”
我放下水杯。
声音有些飘忽。
仿佛回到了很久以前。
那时的我还叫“招弟”。
直到林浩宇出生前,我都是被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
爸爸会让我骑在脖子上。
妈妈会给我买漂亮的小裙子。
可这一切,都在弟弟林浩宇出生的那一刻,戛然而止。
因为是个带把的,因为是个早产儿,又因为医生那句“这孩子体弱娇气”。
我再也找不到曾经爱我的爸爸妈妈了。
……
林浩宇被抱回家的那天,我的房间被征用了。
妈妈说:“弟弟是早产儿,身体娇气,受不得风,南向的房间暖和,你搬去储藏室住。”
我抱着最喜欢的布娃娃,哭着不肯住脏兮兮的储藏室。
爸爸二话不说,一把夺过我的娃娃,顺手扔进了垃圾桶,冷着脸训斥:
“你是姐姐,怎么这么不懂事?”
从那以后,“弟弟是早产儿,身体娇气”成了尚方宝剑。
好吃的要留给弟弟。
因为弟弟要补身体。
新衣服要买给弟弟。
因为弟弟穿旧衣服会过敏。
我成了家里的隐形人,和弟弟的小保姆。
八岁那年,我发着高烧,还要踩着凳子,给五岁的弟弟煮粥。
因为手抖,粥洒了一点在桌上。
林浩宇哇的一声哭了。
告状说我想烫死他。
妈妈冲进厨房,连问都不问,拿起热烫的锅铲就抽在我的手背上。
“死丫头!你心肠怎么这么毒?你明知弟弟身体不好!”
我的手背瞬间起了一道红肿的燎泡,疼得钻心。
可他们看都不看我一眼,只是心肝宝贝地抱着林浩宇哄,喂他吃好吃的水果。
那天晚上,我躲在只有几平米的储藏室里,用凉水冲着红肿的手背,第一次产生了怀疑:
我真的是爸爸妈妈亲生的吗?
这种区别对待,在林浩宇十五岁那年达到了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