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秀珍林薇是《被女大学生举报后,我将她们赶出我家》中的主要人物,在这个故事中“李秀珍”充分发挥想象,将每一个人物描绘的都很成功,而且故事精彩有创意,以下是内容概括:我叫李秀珍,五十五岁刚退休。我把市中心一套精装三居室,以每月八百的“白菜价”租给三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还免了水电,只希望她们能少些压力。可她们转头就当起二房东,把房间改成隔断间月入过万,还嫌我碍事,在网上造谣我是个骚扰她们的“变态老女人”。我一怒之下直接报警收房。当她们被新租客——市公安局“打非”办案组的警察请出去时,哭着跪地求我。我叫李秀珍,今年五十五,刚退休。老伴走得早,儿子在部队,就我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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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请了最好的装修队,开始重新整修我的房子。
工人们把那两堵丑陋的石膏墙敲掉的时候,发出了巨大的声响。
我站在门口,听着那“轰隆”一声,仿佛心里的那堵墙,也跟着一起倒塌了。
一切,都该有个新的开始了。
半年后,法院的判决下来了。
“狼哥”犯罪团伙的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林薇、张萌和刘悦,因为有自首和立功表现,并且得到了我的谅解,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这意味着,她们虽然不用立刻坐牢,但这个“刑事犯罪”的案底,将跟她们一辈子。
考公务员、进国企、甚至一些好的私企,都与她们无缘了。
她们为自己的贪婪和恶毒,付出了最沉重的代价。
我的房子也已经装修一新,比原来还要漂亮。
阳光透过干净的落地窗洒进来,照得整个客厅都暖洋洋的。
我站在窗前,心情无比的平静和舒畅。
儿子问我:“妈,这房子还往外租吗?”
我想了想,笑着说:“租,为什么不租?”
“不能因为被蛇咬过一次,就怕了所有的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