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不负凌云见月明》,相信已经有无数读者入坑了,此文中的代表人物分别是江府江枫,文章原创作者为“祝宁”,故事无广告版讲述了:第一章导语和金主分开的第五个月。他就撞见我扶着显怀的肚子从医馆出来。而他则是来给自家怀孕的娘子抓药。“野心不小,但实在愚蠢!”他目光如寒冰,扫过我小腹。他将一大笔银票甩在我脸上,命令我打掉孩子。“你以为我会被一个孩子拿捏,江府会因为一个军妓之子而对您敞开大门。”“劝你死了这份心思,安分守己些。”我任由银票在雪地中飞舞:“江公子误会了,这是我与自家夫君的骨肉。”“四月前我们已拜堂成亲,这孩子与江公子……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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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曾经确实怀过江枫眠的孩子。
那是我以金丝雀身份跟在他身边的第三年。
一个和我血脉相连的小生命在我肚子里扎根。
奇迹般地点燃了我对生活的热情。
我们某种角度上算是青梅竹马。
八岁认识他时,他只是大家眼中,一个性格孤僻,软弱可欺的商贾庶子。
那时江枫眠就穿着一件单薄的秋衣,被推倒在雪地里。
我只不过是个六品小官之女,固执地将他拉起来,替他拍去满身霜雪。
“别怕,”我把自己暖手的小铜炉塞给他,“我爹说男子汉要挺直腰板。”
我看他可怜,把他带回了家。
后来他成了江南首富,我父亲却因卷入漕运案被抄家。
十七岁的我本该充作军妓,后来是他疏通关系将我救出。
那日他攥着我的手说:“玥儿,我只能用这个法子护着你。”
他确实护住了我——让我成了他见不得光的外室,他的金丝雀。
因着军妓的名头,即便我仍是清白之身,也永远进不了江家祠堂。
他宽慰我说此生唯我一人,亦是正妻。
跟在他身边的第三年,我怀了第一个孩子。
直到有人打趣我是不是怀孕了。
我很清楚地看见,江枫眠当时的眉毛微不可察皱了下,锐利而审视的目光投向我的小腹。
这一刻我才知道,他是看不上我的。
他不允许自己的人生有任何意外,这个突如其来的孩子几乎是踩中了他的所有雷点。
那是他第一次对我发了火,咬牙切齿,语带嘲讽:
“苏玥祺,你心机挺重。”
他冷着脸将我扔到府外,并放话道:“我给你一晚上的时间反省,如果还认不清自己的身份,那就趁早收拾东西滚蛋!”
那天夜里正好下了雪。
刺骨的冷风吹在脸上,我望着远方白茫茫的一片,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腹,红着眼眶很轻地呼出了一口气。
我那时的胎儿已经发育至十二周。
我跪在雪地里求他,说大夫诊断我体质虚寒,若落了这胎,此生再难有孕。
可男人只是淡淡品茶,黑眸里无波无澜,淡声回道:“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以他的财力养一个孩子并不是什么难事。
有人喝醉了戏谑:
“不是吧,江兄,你把人留在身边这么多年,你敢说就没动过一点真心?”
他漫不经心地答道:“她对我年少有恩,多养几年罢了。”
“一个军妓,怎么配当我娘子。”
这样身份低微的孩子,他不会要。
我从始至终都很乖,喝堕胎药那天没掉一滴眼泪。
后来因为大出血在医馆命悬一线。
我被大夫轮番灌药,才硬生生挺过来。
那天他难得亲自来看我。
男人一身挺阔黑沉的大氅,目光冷沉,把话说得尽可能清楚:
“苏玥祺,我不可能娶你。”
“也不会要一个上不得台面的军妓之子。”
我缓缓抿起苍白的唇,朝他轻笑了下:“我知道。”
外面的雪簌簌而落,呼啸的冷风撞击着严丝合缝的玻璃窗。
从八岁到二十岁。
我忽然意识到,这是我在京城见过的第十二年雪了。
大概是我服软的态度好,又在鬼门关走了这么一遭,他便也没再计较。
房内烧着最好的炭火,男人冷戾的眉眼渐渐松了下来,拿过旁边的粥搅拌起来。
“我让管家给你挑了些首饰,过段时间送到你那。”
我安安静静地注视那一勺又一勺的粥。
酸涩的眼眶里漫起水光,又被我努力憋了下去。
男人的长睫上还沾了些雪,神情冷淡认真,动作一丝不苟。
他将粥递到我的唇边,难得放低了声线哄人:
“苏玥祺,乖一些,我不会亏待你,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