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煜庭周诺溪是现代言情《昭昭云月,意寄昭昭》中出场的关键人物,“阿静爱吃香菜菜”是该书原创作者,环环相扣的剧情主要讲述的是:沈煜庭是京市人尽皆知的工作狂,以至于和我的婚礼,足足推迟了九次。即便所有人都嘲笑我,可他仍旧不为所动。哪怕这是妈妈临终前的愿望,他也还是那一句:“阿诺,我实在太忙了。”直到妈妈遗憾而终,沈煜庭才感到愧疚,在京市最贵的酒店举办了一场千万婚宴。可第二天,我却被挡在了酒店门口。保安止不住地翻白眼:“哪来的疯子,新娘和沈总青梅竹马,你脑子被驴踢了做梦呢。”我不甘心想要硬闯,沈煜庭直接报了警。看守所二十四小时的看押,我成了所有人的笑话。婚礼结束后,沈煜庭漫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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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柄刀子重重插在了他的胸口上。
他嘴角发出咯咯的气音,不可置信地看向我。
我眼底死寂一片,宛如深井。
“去死吧。”
沈母一脸惨白,冲过来打我。
我一口咬住她的手,鲜血四溢,任凭她怎么打我都屹然不动。
直到那块肉被我生生咬下。
她的惨叫划破天际,我再也不堪重负,天旋地转间,身体重重倒在地上。
眼泪从眼角滑落。
这一觉,我好像睡了很长时间。
身旁一直有个熟悉的人摸着我的头说话。
一会怪自己来晚了。
一会又咬牙切齿地要去找什么人算账。
听着很是自责,我都想开口安慰安慰他了。
但奈何身体太累,眼睛一直睁不开。
直到一个平平无奇的一天,我突然缓缓睁开了眼。
阳台边的人立刻大步流星地走了过来。
逆着中午的阳光,我缓了好几秒才看清了身前的人。
“陈嘉谟。”
陈嘉谟眼眶一红,差点落了泪。
捧着我的手难过道:“诺诺,你睡了七天,我真的快被你吓死了。”
我扯了扯嘴角,安慰道:“我没事,只是有点累。”
话落,昏死前的画面涌入脑海。
想起妈妈的骨灰,我眼眶一湿。
陈嘉谟好像知道我在想什么,轻声道:
“阿姨的骨灰我已经让人收集起来了,虽然不完整了,但好在大多还在。”
我点了点头,心底多了点慰藉。
“沈煜庭死了吗?”
陈嘉谟冷哼一声,眼底划过恨意:“抢救回来了,算他有点良心,没有起诉你,这几天舔着脸一直打探你的消息。”
“诺诺,不用怕,我们现在不在京市,他也找不到你,你好好养伤,剩下的账我们慢慢跟他算。”
刚醒来,我反应慢半拍,缓缓点头后,又昏睡了过去。
于此同时的京市,沈煜庭整个人像发了疯一样看着调查通告。
原来那一场绑架是林漫漫自导自演。
他像个傻子一样被耍得团团转,还害得他做了那么不可饶恕的事情。
他现在一闭眼,就是周诺溪趴在马路上找骨灰的身影。
拿刀杀他的决然。
林漫漫毁了一切。
沈煜庭脸色惨白,一巴掌掀翻他身旁的林漫漫。
“啊!”
林漫漫跌落在地,害怕地往沈母身边躲。
“阿姨,救救我,庭哥要打死我。”
沈母手掉了块肉,到了现在还在隐隐作痛。
结果这一切都是林漫漫的恶作剧,她老脸无光,对周诺溪有气也撒不出。
还做了那么不是人的蠢事。
“漫漫,不是我说你,你也太过分了,我和你哥急成什么样了?现在里外不是人,你哥还被捅了一刀!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沈母冷冷推开她,起身走远。
林漫漫看往日最疼她的沈母也不再偏袒,一下子崩溃了。
像个孩子一样撒泼。
“要不是因为那贱人,庭哥也不会打我,你们只知道为周诺溪着想,她算个什么东西,也配跟我比,我和庭哥从小一起长大——”
“闭嘴!”
沈煜庭嘴唇抽搐。
对于林漫漫,他拿她当半个妹妹疼,也有一星半点的男女情愫,但算不得什么。
要不然照着他的性格,两人早就在一起了。
那么长时间没有进展,原因只有一个,他不够喜欢她。
但毕竟相识十几年,又拉不下脸太过刻薄。
可她做了什么?非但没有感激,反而变本加厉伤害他爱的人。
沈煜庭从未如此悔恨过。
“林漫漫,从此以后,你不要再来找我,我们再无一点关系。”
说着,拽起她便往外推。
林漫漫不甘心,死皮赖脸地抱着他。
“庭哥,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就是一时糊涂,你知道我的,我没什么坏心眼——”
“你没有坏心眼?”沈煜庭打断她,声音里满是嘲讽。
“周诺溪的车不是你弄坏的?”
林漫漫快速否认:“我也不是故意的啊。”
“不是故意的?”沈煜庭心底涌起愤怒。
“我去了维修点,里面工作人员都说了线是人为剪短的!你把周诺溪的车开回家后一直停在那里,除了你谁还能动手脚?”
沈煜庭脑袋快要爆炸,桩桩件件的麻烦让他彻底认清了林漫漫。
她就是头披着羊皮的狼。
林漫漫血色尽褪,她眼珠子转啊转,似乎拼命地想找借口。
可还是被沈煜庭给扔了出去。
像个疯子一样在外面大吼大叫。
“你不能这么对我,我们已经举办了婚礼,我是你的妻子啊!如果你不要我,我就在全京市大声嚷嚷!”
沈煜庭悔不当初,简直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你嚷吧,不怕丢脸就去全世界拿着大喇叭喊!”
说完,他重重关上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