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说《穿成大小姐,我手握异能铲蛀虫!》是作者“辣拌星星”倾心创作,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唐苏陈裕川,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1966年5月申城,我坐在唐家公馆大厅逗猫,茶香里想起四年前——末世与丧尸王厮杀时,我被时空乱流卷到这里,成了大小姐,器灵也随我而来。老爷子早因一位老者预言,认定我是家族希望,力排众议传我家主之位。我上任便清了家族蛀虫,两个月后老爷子去世,留了张人情清单。如今我有空间、灵泉和异能,器灵也化形成了猫陪伴我。傍晚我带食盒和纸钱去扫墓,告诉老爷子族亲找假货顶替我,我要离开申城“大义灭亲”。磕完三个头,酝酿许久的雨终于砸落地面。...

精彩章节试读
陈建军:“那你觉得我能逮着吗?”
一句话,给大队长干沉默了,也让他相信陈建军的话。
山上的野鸡兔子有多机警,他是知道的,但凡听到点动静就跑了。
他也明白,陈建军绝对做不到徒手抓。
那两个知青,也够呛能做到。
顿时,他对那只猫,充满了好奇。
回去的时候,陈建军是呲牙咧嘴的,他娘这回打的是真疼啊。
陈老拿着药油帮他擦。
陈家小院传出陈建军的哀嚎声,“疼!爷,你轻点。”
陈老手下毫不留情,不疼不长记性。
唐卫东在一旁看得直乐。
那会儿陈金花的怒气他们都感受到了,这憨货还在那不停叭叭。
晚上,陈金花说起去川子那边看到的。
“那知青我瞅着了,确实俊 ,还会做饭。”
得知那肉是唐苏做的,大队长很惊讶,单凭唐苏那一身气势,他就断定唐苏绝对不简单。
“你说我要不要把川子叫回来?”
“干啥?”
陈金花瞥了他一眼,“我觉得那知青跟川子挺配的。”
看到唐苏第一眼,陈金花的直觉告诉她,川子绝对喜欢这样的。
大队长的表情瞬间变得一言难尽,川子是长得周正,大高个儿,瞅着也敞亮,但是吧,他那嘴,比生产队的耙子还厉害,专往人肺管子上刨。
前年他回来的时候,在地里干活,村里一个姑娘红着脸蛋,给他送了几个白面做的饼子和一些蘸酱菜,
陈裕川敲了敲饼子,“拿走,不吃。”
姑娘问道:“为啥?”这白面可是他爹专门去镇上换的。
“你这饼子烙得跟咱大队那老碱地似的,梆硬,硌牙,还有这酱,能齁死卖盐的,吃两口得灌两瓢水,半夜得起来跑三趟茅房,咋?今年改方子了?还有这黄瓜,还没我娘水灵儿。”
给人姑娘脸都气白了,从那以后看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
当然,他还扯到陈金花了,挨了陈金花两巴掌。
“你忘了前年给川子送蘸酱菜的那姑娘?你觉得人知青能看上他?”
怎么可能会忘,她还给了两巴掌呢,陈金花难得沉默。
“万一人知青就好这口呢?”
一句话,把大队长干沉默了。
也是,万一呢!
“那你过两天去打电话,让他回来一趟。”
大队长一惊,“你来真的啊?”合着这婆娘是认真的。
“合着我说了半天你都没当回事啊,川子都多大了,建党就比他大两个月,你瞅瞅向阳都多大了,再说了,看不看得上是他们年轻人的事情。”
大队长思索片刻,“行,过两天我去打个电话,你出去可别胡说,这没影儿的事,影响人知青名誉。”
陈金花翻了个白眼,“我是干那蠢事的人吗?”
“那知青可都娇气,万一两个人看对眼了,活不都得川子干,你能乐意?”
“啥我乐不乐意的,他娶什么样的媳妇就过什么样的日子,这是他选的,娶了娇气的就得接受人姑娘不干活,哪个娇姑娘不是精养出来的?再说了,照川子的工资,他媳妇还用干活?”
自己娶得媳妇自己受着,她吃饱了撑着才会管别人媳妇!
她这边管完,人两口子一亲热啥都忘了,她反倒里外不是人了。
孩子需要她,她就过去,不需要她也不乱插手。
“赶紧睡,明儿还得下地。”省得这婆娘想一出是一出。
陈金花却想着,万一两人看对眼了呢?
第二天,四点多的时候,唐苏和唐卫东就起来了。
唐苏把之前准备的牛皮纸包塞进唐卫东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