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娃会兽语,带狼群帮爸爸守边疆》是作者“爱吃开花白糕的余皇”的代表作,书中内容围绕主角珠珠江远展开,其中精彩内容是:【年代 萌娃 团宠 兽语 军旅 主角被狼王抚养长大 超爱女儿的爸爸】四岁的珠珠,是被狠心人贩子丢在狼山的弃儿。所有人都以为她早就被啃得骨头都不剩,但她却被狼王收养,成了狼群里最受宠的崽!原来,珠珠天生就能听懂兽语,万兽皆是她的朋友!直到这天,寻女四年、铁骨铮铮的军人爸爸江远找到了她。看着自家闺女骑在威风凛凛的白狼王背上,身后跟着黑压压一片狼群,硬汉爸爸当场头皮发麻!“闺女……咱、咱能让狼群先退后二十米吗?”回到边防哨所,珠珠的兽语天赋震惊全军!最凶的军犬在她面前乖巧如猫,帮她站岗放哨!天上的雄鹰是她的“侦察机”,敌特踪迹尽收眼底!地下的田鼠是她的“情报员”,悄无声息传递消息!有了珠珠和她的动物大军,江远屡破奇案,战功赫赫,成了军区最年轻的英雄!全军区都知道,江家的小闺女是边疆的守护神,是国家的宝贝疙瘩!江远更是把珠珠宠上天,生怕她哪天被老鹰“拐”天上去,被老虎“骗”进山里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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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闭上眼,就是女儿那瘦小的、穿着兽皮的身影。
一想到她这四年,啃着野果,喝着雪水,与野兽为伍。
他心里就堵得像塞了一块大石头,任何山珍海味,在他嘴里都如同嚼蜡。
军医在一旁急得直摇头,说他这是心病,心病不除,身体很难恢复。
就在所有人都束手无策的时候。
病房的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
一个小小的脑袋,探了进来。
是珠珠。
她是被李大志“骗”来的,李大志告诉她,那个味道暖暖的两脚兽,生病了,需要她。
珠珠怀里,还抱着她那根啃了一半的“战利品”——那根带着肉丝的大骨头。
这是她目前拥有的,最宝贵、最好吃的食物。
她看到,江远躺在那个白色的“石板”(病床)上,面前摆着一碗冒着热气的“糊糊”(粥),但他却不吃。
他为什么不吃?
是不好吃吗?
珠珠歪着小脑袋,想了想。
然后,她做出了一个让整个病房瞬间安静下来的举动。
她迈开小短腿,蹬蹬蹬地跑到病床前。
她举起自己怀里那根,啃得乱七八糟,还沾满了她自己口水的……大骨头。
她将骨头,小心翼翼地递到了江远的嘴边。
然后,她仰起小脸,用那双黑曜石般的大眼睛,满怀期待地看着他。
嘴里,还发出了一声含糊不清的、催促的“呜”声。
那意思是:
爸爸,吃!
这个,好吃!
整个世界,仿佛都在这一刻,静止了。
李大志傻了。
王浩傻了。
旁边的军医和卫生员,也都傻了。
而江远,看着眼前这根沾满了女儿口水的、油腻腻的骨头。
看着女儿那双纯粹的、充满了“分享”和“关爱”的眼睛。
他先是一愣。
随即,一股巨大的、无法言喻的热流,轰然一下,冲上了他的眼眶。
他再也忍不住,眼泪如同断了线的珠子,无声地滑落。
他笑了。
笑着笑着,又哭了。
他知道,这不是一根骨头。
这是他的女儿,在用她从野兽世界里学来的、最纯粹、最直接的方式,告诉他——
她在爱他。
“好……爸爸吃……”
江远用尽全身的力气,抬起颤抖的手,握住了女儿那只脏兮兮的小手。
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他张开嘴,在那根油腻腻的骨头上,狠狠地咬了一口。
比他这辈子吃过的任何一顿山珍海味,都要香。
因为,那是希望的味道。
是失而复得的,全世界的味道。
这一口,仿佛是一剂神药。
江远感觉自己那颗冰封了四年的心,瞬间被暖流融化,干涸的身体里,也重新涌起了一股活下去的力量。
旁边的李大志和王浩,看着这一幕,两个大男人眼圈都红了,悄悄地转过身去,擦了擦眼角。
而军医,则是彻底傻眼了。
他行医这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的病号饭。
但用一根口水骨头,来治“心病”的,这他妈是头一遭啊!
更离谱的是,这招……好像还真他妈的管用!
从那天起,江远的身体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奇迹般地开始好转。
可他的“心病”是好了,整个黑风口哨所,却因为另一个问题,陷入了集体性的“头疯”。
珠珠,不吃饭!
不是挑食,是真正意义上的,不吃任何人类的食物!
江远的身体刚好一点,能下地了,第一件事就是冲进了炊事班。
“老王!给我闺女做点好吃的!要最软的!最烂的!最有营养的!”
炊事班长老王拍着胸脯,把这当成了一项光荣的军事任务。
他拿出了自己当年在军区大比武上夺得金奖的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