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猎手!他能看见野兽致命弱点》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陈锋陈云,讲述了再次睁眼,我竟回到了1977年,嘴里还含着玉米芯磨粉混野菜的团子,又苦又刺喉。看着眼前五个面黄肌瘦的妹妹,最小的那个连站都站不稳,前世的悔恨瞬间淹没了我。重活一世,我攥紧拳头,发誓拼尽一切也要让妹妹们顿顿有肉、穿暖衣、读上书。炒股没本钱,倒货没门路,好在我有个本事,山里的野物遇上我都跑不了。旁人说我扛两百多斤的野猪像扛麻袋,说我能撂翻黑瞎子是山神附体,可他们不懂,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弥补前世的亏欠,把妹妹们宠成真正的小公主。...

天生猎手!他能看见野兽致命弱点 免费试读
“出发。”
随着一声呼哨,陈氏三杰。
黑风,白龙,幽灵冲进了茫茫雪原。
这次的目标,是位于长白山深处的野猪。
那里是真正的人迹罕至之地,据说常年盘踞着几百头野猪的大群,
甚至还有野猪王。
有了这些野猪,工人伙食也不用愁了。
当然,陈锋的目标不是普通的野猪,而是那头传说中重达八百斤、獠牙如刀的千斤鬃。
据说这东西一身鬃毛硬得像钢针,普通的铁砂根本打不透,它的獠牙更是价值连城的工艺品原料。
更重要的是,它的猪宝,是比熊胆还稀罕的药材。
……
滑行了整整一天。
直到傍晚,陈锋才来到了野猪岭的外围。
这里的雪深得没过了大腿,老树参天,寒风呼啸。
山河墨卷开启。
视野中,无数红色的线条在岭上交织,密密麻麻,看得人头皮发麻。
“好家伙,这得有多少?”
陈锋粗略估算了一下,起码有上百头!
但最显眼的,是位于山顶的那团深紫色的气运。
那气运如同实质般翻滚,透着一股令人窒息的霸气。
目标:野猪王(变异种/千斤鬃)
状态:狂暴、巡视领地
体重:约480公斤
危险等级:极高(皮厚如甲,可抵御小口径子弹)
“果然是个大家伙。”
陈锋找了个背风的岩洞,安顿下来。
天快黑了,夜战野猪王是不明智的。
而且这么大的猪群,还有那头坦克坐镇,硬冲就是送死。
得智取。
他生了一堆篝火,煮了一锅热乎乎的肉汤,喂饱了三条狗。
“今晚好好睡,明天有场硬仗。”
陈锋抱着黑风,靠在岩壁上闭目养神。
黑风却警惕地竖着耳朵,时不时地看向洞外。
“汪,老大,外面有东西。”
“不是猪,是猫。”
陈锋猛地睁开眼。
猫?
这深山老林里哪来的猫?
除非是猞猁,或者是远东豹。
在距离岩洞一百米外的一棵大树上,一双绿幽幽的眼睛正看向他们这边的火光。
那是一只体型巨大的猞猁。
耳朵尖上那一撮标志性的黑毛在风中抖动。
它并没有攻击的意思,似乎是在观察?
目标:猞猁(成年雄性)
状态:饥饿、觊觎野猪群
意图:想利用猎人制造混乱,趁机偷猎小猪
“呵,想拿我当枪使?”
陈锋笑了。
这猞猁也是个成了精的,知道自己搞不定大野猪群,想借着猎人的手把水搅浑,它好浑水摸鱼。
“行,既然你想合作,那就各取所需。”
陈锋没有驱赶它,反而扔了一块肉干过去。
那猞猁犹豫了一下,跳下来叼起肉干,并没有跑远,而是跳到了更高的一棵树上,继续盯着野猪岭的方向。
这算是达成了某种默契。
……
第二天清晨。
陈锋开始布置战场。
在野猪岭下的一条狭窄山谷里,设下了口袋阵。
利用地形,他在两侧的山坡上用雪堆做了几个假人,穿上这几天特意收集的破衣服,上面撒了火药味。
这是为了把野猪群往中间赶。
而在山谷的尽头,也就是唯一的出口,
他挖了一个巨大的陷阱,里面插满了削尖的木桩。
但这陷阱不是给猪王准备的,猪王皮厚,木桩扎不透。
这是给那些普通的野猪准备的,用来制造混乱,隔离猪王和猪群。
真正的杀招,是他手里的56半自动,还有黑风带领的狗帮。
“黑风,带着白龙和幽灵,去把那群猪给我惹毛了,记住,别硬刚,咬一口就跑,把那个大家伙引到这个山谷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