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很多都市言情,但在这里还是要提一下《爱意死于黎明》,这是“川余”写的,人物明旖陆枭身上充满魅力,叫人喜欢,小说精彩内容概括:明旖陪着陆枭在寒城闯了十年。十年前,他们相遇在精神病院。她因为咬掉了畜生舅舅的耳朵,被扔进来自生自灭,陆枭则是打碎了混混头子的脊梁,每天在这里遭受电击。两个不服输的灵魂在绝境里撞出了火花。十几岁的陆枭,眼底烧着野火,攥紧她的手发誓。“等着,明旖!总有一天,我要这寒城,跟我姓陆!”如今,陆枭做到了。高楼林立,权柄在握,寒城人人尊他一声陆先生。可陆枭却出轨了。照片递到明旖手里时,她指尖发冷,那女孩叫陈瑶,被陆枭养在城北的别墅里。明旖不信,她怎能信?十年刀口舔血,背靠背换来的命,难道比不过一个凭空出现的女人?直到明旖亲自去了城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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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
她声音嘶哑,眼神却锐利如刀。
陈瑶被她的压迫感震慑的一怔。
“贫民窟十天十夜?”
明旖逼近,眼底映着寒光。
“如果不是我引开那些人,他陆枭就没有今天!你听的童话,是我亲手从尸骸堆里扒出来的!”
“拿他赏你的糖纸,来我面前炫耀?”
明旖冷笑,眼底是全然的蔑视。
“陈瑶,你连和我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滚出去!”
陈瑶咽了口唾沫,她后退着,撞开椅子,狼狈不堪地跑出了病房。
病房里重新恢复寂静。
明旖挺直的背脊瞬间垮塌下去,她捂住脸,肩膀颤抖,可指缝后面,那双眼睛里再也没有半点泪意。
只有一片不肯熄灭的,倔强的火星。
陆枭,你看,你精心娇养的花朵,如此不堪一击。
而我这颗你弃之如敝履的顽石,即便裂痕遍布,也依旧能崩掉她一口牙。
明旖出院的第一时间就是买了去南城的机票。
前段时间她一直想去南城看看,听说那里四季如春,温暖如常。
陆枭总说没时间,现在才知道,他在忙着照顾另一个人。
走之前明旖去了城西的公墓,那里有一座她为那个没能出世的孩子所建的纪念冢。
可当她走到近前,脚步猛的钉在原地,浑身的血液仿佛被冻住。
那个她亲手布置,每次来都会细心擦拭的小小纪念冢不见了。
原处,立着一块崭新的宠物墓碑,上面刻着。
爱犬 暖暖
永生相伴
暖暖......暖暖!
那是她为自己孩子取的名字!
“这里原来的东西呢?!”
她一把抓住旁边经过的管理员的手臂。
“谁让你们动的!!”
管理员被她吓了一跳,结结巴巴的说道。
“是…是陆先生…吩咐的…说要把这块地清理出来,给陈瑶小姐的爱犬用......”
陈瑶,的狗?
明旖松开手,低声笑了。
她最后看了一眼那块刺眼的墓碑,转身下了山。
路上她得到消息,陆枭正在参加陈瑶的毕业典礼。
红色跑车的引擎发出野兽般的咆哮,一路超速,无视所有红灯,朝着寒城音乐学院的方向疾驰而去。
音乐学院大礼堂,灯火辉煌,座无虚席。
陈瑶身着学士服,站在聚光灯下,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发言。
她望向台下第一排贵宾席,目光与那里坐着的陆枭对视。
陆枭一身高级定制西装,靠在椅背上,目光柔和的追随着台上的女孩。
就在她发言结束,观众鼓掌时。
“轰——!!!”
震耳欲聋的巨响猛然炸开!
在无数道惊骇的目光中,一辆红色跑车撞碎了整面玻璃幕墙!
它碾过红毯,撞翻座椅,在距离主台仅剩不到十米的地方,才歪斜着停下。
车头严重损毁,引擎盖冒出嘶嘶白烟。
所有人都惊呆了。
而陆枭在巨响的瞬间迅速冲上台把陈瑶紧紧的护在了怀里。
这时,红色跑车驾驶座的车门,被人从里面,一脚踹开。
明旖踏着染血的高跟鞋走了出来。
陆枭看着从烟雾中走出来的明旖,眼中除了震惊还有被冒犯的怒火。
“明旖?你疯了!?”
“是啊,我疯了。”
明旖的目光扫过陆枭护着陈瑶的手臂。
“陆枭,用我孩子的墓碑,去埋一条狗......”
她顿了顿。
“这份毕业大礼,你喜欢吗?”
陆枭皱着眉头。
“什么狗?明旖,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这时陈瑶突然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整个人的重量都挂在了陆枭手臂上。
“枭哥哥…我…我好疼啊…”
“阿瑶!”
陆枭的注意力瞬间被全部夺走。
“哪里疼?撞到了吗?别怕,我马上带你去医院!”
看着眼前这幕,明旖忽然觉得,追问真相,一点意义都没有了。
“抓住她!”
陆枭一边半抱着陈瑶,一边头也不抬的对涌进来的保镖厉声下令。
“别让她再发疯!”
几名保镖立刻朝明旖围拢。
陈瑶抬起泪眼,看向陆枭,声音颤抖。
“枭哥哥,那天我去看明旖姐,她说我脏,配不上你,我死了,是我活该…”
明旖看到陈瑶就想去自己那可怜的孩子,她怎么敢用暖暖的名字!
她目光扫过旁边被撞翻的餐车,抄起一把银质餐刀,她就像地狱来的修罗,一步步向台上走去。
陆枭瞳孔骤缩,他见过明旖那种眼神。
那是想要同归于尽的目光。
“明旖!你敢!”
明旖根本不在乎陆枭的警告,也不在乎围上来的保镖,她握着刀直直的向陈瑶刺去。
陆枭迅速抬手攥住刀尖,殷红顺着他的指缝流出。
明旖抽出刀不管不顾的再次对准了陈瑶,陆枭一把捏住明旖的手腕。
“够了!”
“明旖!你今天闹得还不够难看吗?!在贫民窟待过十天十夜的人,有什么资格说阿瑶脏?!”
这句话,被陆枭亲口说出。
短暂的寂静过后,周围响起窃窃私语的声音。
“贫民窟?十天十夜?我的天......”
“那种地方…鱼龙混杂,别说十天十夜,待一天都......”
那些目光,那些言论,像一支支利剑从四面八方扎向明旖。
她看着陆枭,这个她倾尽十年,赌上一切去爱的男人,此刻正亲手将她的尊严碾碎在地。
忽然,她咧开嘴,笑了。
笑声越来越大,笑着笑着,眼泪冲出了眼眶。
“陆枭…原来在你心里,我为你流的血,受的伤,连同我自己......早就一起烂在贫民窟的泥里了。”